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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分别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和“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时间: 2017-12-12       来源:      作者: 鄂尔多斯在线 

  

  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最新一批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名单,鄂尔多斯市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分别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和“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获得此项殊荣,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创建“零的突破”,必将对全区版权工作和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带动作用。 

  版权示范创建的成功不仅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此项工作空白,而且含金量很高,使内蒙古自治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具有示范单位及园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自2009年开始注重版权的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作为国家AAAA级景区,园区定位为“民族影视产业基地、草原文明博览园区”。目前园区具有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和服务体系,现已登记崇天门、元大都、元上都、北方民国城等41项建筑、影视作品的版权,园区软件正版化率达到100%。国家版权局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和有关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部分单位、园区(基地)进行实地考察,201710月复函同意授予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称号。  

  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是国内具有唯一性的以蒙元文化为主的新景区、新影视城,今后园区将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的引领作用,推动版权的创作、保护与运用,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