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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5-07-23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鄂前人才办字20157

 

 

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镇党委,旗委各部、委、室,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鄂托克前旗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前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20

鄂托克前旗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

 

为加大教育、卫生、文化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批在旗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本土人才,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和集聚效应,推进人才团队建设,根据《鄂托克前旗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目标

围绕人才强旗工程实施,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建立一批以高层次人才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工作室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吸引同一领域优秀人才加入,成为高层次人才开展本领域学科创新性研究的发展平台和培养本学科后备人才的培训基地,在取得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培养一批本土优秀青年人才。

二、人员组成和资格条件

每家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510名成员组成。   

(一)领衔人资格条件

建立工作室的领衔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治区、市、旗拔尖人才;

2.自治区、市、旗各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  

3.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对鄂前旗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专家、学者及管理者。

(二)成员资格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

2.具备良好的品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工作室主要任务和人员职责

(一)工作室主要任务

1.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学科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2.推广科研成果。工作室领衔人要带领工作室成员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开展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介绍、推广工作室研究成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培养优秀人才。通过传、帮、带作用,培养指导工作室成员在学术水平、技术攻关能力、科技成果取得与转化等方面有所提高,使他们成为本学科领域拔尖人才,逐步形成人才梯队。

(二)工作室领衔人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工作室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遴选工作室成员;

2.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旨在提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任期内能完成1—2个课题并取得成果;

4.针对人才特长实施全程指导,建立文书档案,并作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作室成员职责

1.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学习计划,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2.积极参与工作室各项活动,虚心接受工作室领衔人指导、检查、评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协助工作室领衔人做好先进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展示、优秀人才培养等其他工作。

四、组建程序

(一)自主申报。工作室由全旗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选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鄂托克前旗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申报表》,并提交相应材料(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等),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主管部门推荐。

(二)审核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各领域推荐材料,确定推荐名单,报旗人才办、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专家评审。旗人才办、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工作室建议名单。

(四)批准命名。工作室建议名单报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经公示后,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命名。

(五)挂牌运行。在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提供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推广交流的固定场所,并设置一间相对独立的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设备。        

(二)经费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提供一定资金及日常工作经费,并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有成效的领衔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要积极组织领衔人及其成员参加学习培训、调研考察、技术交流等活动。

六、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在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旗人才办负责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管部门的推荐受理、督查指导、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主管单位为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工作室的申报评选、管理考核等工作;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协助主管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二)动态管理。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在认定期满前三个月可申请延续。期间,工作室领衔人不再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的,或离开申报单位的,不再保留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称号。

(三)强化考核。工作室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管理周期考核。年度考核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旗人才办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期满考核由旗人才办、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撤销工作室称号,不得申请延续;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申报下一轮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衔人负责。不合格者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调离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评选激励。经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参照旗级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评选管理办法,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支持。对工作室的领衔人和成员,优先推荐参加旗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培训以及各类人才的评选。

 

附件:鄂托克前旗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申报表

 

 

 

 

 

鄂托克前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20日印发

        鄂托克前旗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申报表.doc